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过滤器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过滤器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D84N13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希捷、陈冰、余力、曹敏
项目联系电话:(8620)37860544/552/532/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8620) 873322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希捷、陈冰、余力、曹敏(8620) 37860544/552/532/51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编号:0724-1901D84N1361
2、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过滤器采购招标项目
标的名称
供货期限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空调过滤器
1年
1,488,288.00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交货时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8.82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过滤器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901D84N136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过滤器采购招标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488,288.00元
四、采购数量:详见“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编号:0724-1901D84N1361
2、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过滤器采购招标项目
标的名称
供货期限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空调过滤器
1年
1,488,288.00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交货时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